心理咨询来访须知
发布人:hzevc  发布时间:2024-01-03  浏览数:0 字体大小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

心理咨询来访须知

一、预约

使用真实身份,通过学生心理发展中心现场预约、微信预约和平台预约,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,填写《心理咨询预约登记表》预约咨询时间和咨询师。

二、准时

准时到达预约地点。

三、请假

如需请假或取消已预约的咨询,至少提前12小时告知工作人员。

四、自愿

心理咨询开始或终止都由来访者本人决定,他人无权硬性要求。

五、坦诚

为使心理咨询达到良好的咨询效果,来访者应坦诚把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、感受,及时与心理咨询师沟通。

六、合作

严格遵守咨询设置,认真完成心理咨询师为促进改善其心理状况布置的任务。

七、保密

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,咨询师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。非保密例外的情况,不能突破保密原则。如要公开案例,须征得来访者的同意。

八、时长

个体咨询时间为50分钟/次,家庭辅导时间为90分钟/次,须提前在接待区等候。

 

 

惠州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发展中心